奥一网讯记者昨日获悉,《2007年珠海市普通高考借考生办理办法》已出台,对今年在珠海参加普通高考的借考生参加高考做出相关规定。
记者了解到,省内非珠海市户籍、在珠海借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,需在珠海市参加普通高考的,可在就读学校领取并填写《2007年珠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借考申请表》,交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(地址页、考生本人页复印件各二份),经学校同意并加具意见后,由学校收齐并列表造册后统一到市招生办审核。
在省外就读的珠海市户籍高中毕业生,回珠海参加高考的,凭就读学校证明及户口簿到珠海市招生办(斗门区户籍的到斗门区教育局招生办)所指定的报名点报名。